Page 8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专升本”学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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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程序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申请、办理、签约、审核、发放、回收,不单独办理。学生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
          贷款,需填写或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相关材料。具体办理需咨询户籍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


             3.相关事项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贷款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
          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最长期限统一为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还本宽限期统一延长至 3 年。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
          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得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八、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九、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是在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统一资助政策基础上,从 2017 年秋季学期开
          始,对所有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学费资助。


             1. 资助对象
             所有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专科大学生。若学生入学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
          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直至毕业为止。


             2. 资助标准
             学费标准在8000元/人/年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人/年的定额补助8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不低于3000元/人/年,
          通过国家助学金渠道解决。进一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和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作用,鼓励贫困家庭大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弥补在校
          学习期间不足学费,实行应贷尽贷,就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


             3. 申请、评审和发放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每年评定一次,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时间以市教委当年的通知为准。


             4. 相关事项
             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预科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此项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免费师范生、定向
          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


          十、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
             学生奖学金是学校为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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