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秋季新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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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新生入学指南







             十一、学生困难补助                                             1.活动管理
             学生困难补助金是学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临时困难的学                           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
          生而设立。                                                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
             1.学生困难补助设立及评选范围                                   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学校共设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两类,其中困难补助分甲、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人单
          乙两等。补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部学                        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协议,不得参加传销等国
          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                      家禁止的以及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任何单位或
          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以学校认定为准 )。                                  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
             2.基本申请条件                                          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1)困难补助                                               2.岗位设置及时间安排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校内勤工助学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
             ②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岗位和临时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
             ④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岗位申请、考核
             (2)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由学生本人向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提出
             ①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而家庭无力负担的 ;                     申请,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组织考核、培训,合格者推荐其参加勤工
             ②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                      助学活动。
             3.补助标准                                                4.酬金标准及支付
             困难补助中甲等每人每年 2000 元,乙等每人每年 1500 元,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 40 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
          一次性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为每人每年 3000 元,一次性现金                     于合川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校
          发放。                                                  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根据合川区消费水平及学校
             4.申请、评审和发放                                        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1)困难补助                                               5.权益保护
             困难补助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与每学年的国家助                           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必须经学
          学金的评审同步进行。由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向所在                        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二级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困难                        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协议书》。无任何协议的不得开展工作,否则引
          补助申请表》,经过班级讨论和民主评议、二级学院(部)领导集                        起纠纷由本人承担责任。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
          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与                        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
          就业处审核,学生处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                        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审批通过后予以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可临时申请、评审。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
          在二级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家庭所在地乡(镇)民政部
          门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有效证明或县级(二甲)以上(含
          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所在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情况认真进行核实,经二级学院(部)领导集体研究并公示无
          异议后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审核,学生处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
          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发放。
             5.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只可申请并获得一次临时困难补助金。


             十二、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
          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
          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
          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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