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5年专升本新生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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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01 国家资助
1.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激励高校中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二
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优秀在校学生。奖励名额:根据市教委
划拨名额执行。奖励标准:每生 10000 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
作,当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评审。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激励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
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奖励名额:根据市教委划拨名额执行。奖励标准:每生 6000 元。每年 9 月 30 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
当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评审。
3.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及预科在校学生。奖励名额:根据市教委划拨名额执行。奖励标准:平均每生 3700 元,按月发放,
一学年按 10 个月计算。每年 9 月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
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
按月发放,一学年按 10 个月计算。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
监护人 ) 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体事宜咨询户籍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
6.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
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每
生每年不超过 20000 元。
02 学校资助
1. 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生 2000 元,
二等奖学金每生 1500 元,三等奖学金每生 600 元。
2. 入伍奖励。用于奖励我校当年应征入伍(含直招军士)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奖励名额:以当年实际入
伍人数为准。奖励标准:2000 元 / 生。
3.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甲等每生 2500 元,乙等每生 2000 元,
丙等每生 1500 元。
4.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次 1000 元—5000 元。
5. 创业扶持。扶持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成功入驻校内众创空间或以学校众创空间地址为注册地成功注册企业的
项目负责人或公司法人。资助标准:每生 2000 元。
6. 勤工助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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