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0年新生入学指南(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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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1.申请条件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①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
3.申请、评审和发放 ②已按最高限额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 9 月学生向学校提 ③学费、住宿费标准高于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
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 ④没有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相关事项 2.办理程序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申请、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办理、签约、审核、发放、回收,不单独办理。学生申请
国家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请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需填写或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
政策简介》。 城乡低保家庭相关材料。具体办理需咨询户籍所在地的资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管理中心。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 3.相关事项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享受同等
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优惠政策,贷款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
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利率,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最长
还款责任。 期限统一为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还本宽限期
1.申请条件 统一延长至 3 年。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 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
高校在读学生; 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 (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户籍均在本市、县 ( 市、区 ); 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得学费减免,每人每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 年不超过 8000 元。
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八、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2.办理程序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
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
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区(市、县)的学生资助管
年不超过 8000 元
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九、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
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是在全面落实
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好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统一资助政策基础上,从
3.相关事项
2017 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所有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
学生给予学费资助。
率,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最长期
1. 资助对象
限统一为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还本宽限期统
所有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重庆籍
一延长至 3 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专科大学生。若学生入学时为建
五、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
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
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直至毕业为止。
普通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脱贫、
2. 资助标准
但入学时为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
学费标准在 8000 元 / 人 / 年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
学生,在校实际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国家规定的助学贷
8000元/人/年的定额补助8000元/人/年。生活费补助
款最高限额的(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学年本
不低于 3000 元 / 人 / 年,通过国家助学金渠道解决。进一
专科生 8000 元),高出部分可以申请重庆市生源地补充
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和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作用,
助学贷款。
鼓励贫困家庭大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弥补在校学习期间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