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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生,今年高考,这六大重点千万要牢记!
日期:2021-04-20 10:05:28  发布人:招生网  浏览量:350

2021年04月20日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

       近日,《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由于篇幅较长、信息较多,小编特意摘取了规定中的重点内容,以便大家阅读!今年高考都有哪些重点呢?这些不容错过!

相关链接:《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高招考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2.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也是考生进入高校前很重要的一项考核!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在报考专业时也要根据自身体检结果进行报考,及时避免限制报考专业。哪些专业有要求,可查看:《河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

3.高考科目设置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和相关高校组织安排。

4.高考外语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的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换算为150分,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5.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二、高考成绩查询

省招办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考生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复核结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三、高考志愿填报

1.志愿分批

(1)本科(非艺术类)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军队、公安、司法、地方公费师范生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公安、司法专科专业随该批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

(2)艺术类本科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顺序进行投档。

(3)专科层次分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医学、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等专科,各类别不得兼报。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的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提前批的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体育类专科、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更多志愿设置请点击链接查看:河南省2021年高招工作规定发布!

3.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7月4日8:00—8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注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逾期不予补报。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四、高招录取

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五、高考加分项

1.加20分投档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加10分投档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加5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

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军队院校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

4.不加分但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及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省内高校按照教育厅要求,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按时上传招生章程待核定申请材料。

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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