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行政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市考试院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二、按照市教委下达招生计划,做好每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上报市教委并寄送各有关省(市、区)招生行政部门。
三、编制招生宣传资料、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处理和接待各种有关招生的来电、来信、来访。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和实现学院招生改革的思路。
六、组织实施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传递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八、负责年度录取工作汇总、分析、提交总结报告。
九、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