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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投档办法和原则
日期:2020-07-14  发布人:招生网  浏览量:0 出处:

1.顺序志愿投档办法和原则:艺术类顺序志愿参照普通文理类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执行,对符合投档要求的校考合格生源,按照其志愿顺序投放给招生院校审录。

2.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和原则:对考生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艺术专业成绩分别达到重庆市2020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具体投档排序规则和办法如下:

①本科投档排序规则。

编导类:按【文化总成绩+专业成绩血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美术类、插音主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750]X300X30%+专业成绩X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②专科投档排序规则。

各类别均按照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③投档办法。

对艺术本科批A段及艺术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排序位优先的原则进行平行投档。考生可兼报多个艺术类别,在每一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统考成绩的多个专业。设置多轮次模拟投档环节,高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整并确定最终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实行一轮投档。

 

(内容来源:重庆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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